近日,来自重庆的大一学生罗海星(化名)发现自己的自拍照被他人冒用,在电商平台被用作网店好评图。(法治日报2022年4月7日报)
社交媒体高度发达,不仅带来了沟通成本的降低,也降低了获取他人信息的门槛。个人信息被誉为21世纪最有价值的财富,这不仅是由于对个人具有社交价值,更在于对于社会具有商业价值。为此,网络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必然带来网络盗图违规使用乱象。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揆情度理,数十亿网民的个人信息资产应当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网购平台盗图存在跨地域性、跨平台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在查处上颇具难度,必须通过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压实平台责任以及畅通便捷举报处理渠道上等多方举措,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上发力,才能有效整治网络盗图违规使用乱象。
要整治网络盗图违规使用乱象,必须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个人信息发布是盗图的“源头”,要尽量规范使用,降低泄露的风险。在社交媒体使用中,尽量上传低分辨率的照片,避免照片被重复使用。对高清照片的使用,一定要认准查清正规网站,加大盗图的成本。
要整治网络盗图违规使用乱象,必须压实平台保护责任。平台是个人信息的“守门员”,平台要多措并举提高保护水平,不辜负互联网使用者的信任。去年11月1日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就明确,平台必须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网络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和频率,推动平台落实落细分类管理、机密保护、权限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平台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
要整治网络盗图违规使用乱象,必须畅通便捷举报处理渠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盗图损害的第一主体是个人,要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网络共建共治作用,提高查处的效率。要畅通平台举报平台,加大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在证据收集、举报受理以及处罚处理上给予便利,降低受害当事人维权的成本和精力,防止各方因手段有限对盗图现象“集体沉默”。
网络是社会大众的集体精神家园。网络盗图不仅影响了网民使用体验、侵害了网民的正当权益,也影响了网络平台的信誉和公信,更对网络生态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坚持打击网络盗图,保护网民合法权益,让网民在网络体验中能感受更多安全感,正是网络强国之路的应有之举。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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