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
河北将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4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省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施方案》。我省将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加快建设全省统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根据方案,我省明确了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服务全省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十项重点工作。
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地将持续优化窗口设置,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增设互联网业务窗口,减并收费、发证窗口。积极应用全省统一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以下简称“一窗受理”平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务业务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全类型登记业务接入“一窗受理”平台。
加强信息共享获取数据应用。各地将积极运用部门信息共享结果,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直接推送的完税信息和电子凭证、交易结果等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通过“一窗受理”平台信息共享获取的部门电子证照和各类电子凭证、共享截图等可作为登记材料,免收申请材料。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延伸,实现抵押登记与银行贷款“一站式”办理的,依据推送电子材料审核登簿,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可协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保存或定期移交。
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服务。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系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统一为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服务。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开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栏目,权利人可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直接出示办理涉及不动产权属政务服务业务。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对外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下载等服务。
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加快建设全省统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各地将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生成日常增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离线方式加快存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生成。依托冀时办App,支持权利人领取本人持有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在银行贷款、契税缴纳、市场主体注册等场景推广应用。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在全省全面推广省建行、省农行、省交行贷款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模式,实现抵押登记业务向大型银行延伸办理。支持市本级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将抵押登记业务向中小型银行、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延伸办理。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将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办理。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等业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延伸办理。
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取的非婚生子女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可以书面承诺代替,申请人应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加强登记与税务、交易等业务协同。推动“网上税务局”嵌入“一窗受理”平台,在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涉税业务“网上缴纳”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存量房、土地等涉税业务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网上缴纳”。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费“网上缴纳”,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业务“一窗联办、同步申请、同步办理”。
建立政府法院协作联动机制。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法院提供在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通过“一窗受理”平台与法院查控系统直连,有序推进查封、解封等业务“一站式”办理。各地将开通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绿色通道”,便利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者 苑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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