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在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温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3月16日至17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全县农村乡镇第一轮核酸检测工作。3月17日10时许,被告人温某某在核酸检测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私自插队被工作人员制止。温某某离开检测点回到家中取菜刀返回,持刀对现场工作人员挥舞并对现场隔离设施进行砍砸,致使现场工作人员受伤,隔离设施毁坏,妨碍了核酸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检疫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温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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