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不是走正常司法程序,却轻信对方能“走关系”帮忙打赢官司的谎言,最终才发现所谓的“能人”,不过是个满嘴跑火车的骗子!近期,南京鼓楼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以帮人打官司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
打官司遇到“通天能人”
2017年4月,王某与他人存在借款纠纷、准备打官司,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吕某,在闲聊中,王某透露了自己要打官司的事情,并显示出了焦虑的情绪。吕某顺势便谎称自己认识领导,消息灵通,有很强的内部关系可以搞定事情,王某信以为真。
同年5月起,吕某多次虚构开庭信息和时间,以需要支付诉讼和公关费用为由,骗取王某共计28000元并挥霍一空。后王某多次向吕某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但吕某皆以各种借口推托并最终消失,王某意识到受骗于是报案。检察机关以吕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吕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理期间诚恳悔罪,并退赔了全部赃款。法院判决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被告人吕某退赔的28000元发还被害人王某。
此类诈骗套路通常分三步
这种通过虚构有所谓关系可以解决法律问题,从而骗取钱款的诈骗行为屡见不鲜,其套路通常分为三步:一、吹嘘自己手眼通天,营造背景深厚人设。通过虚构自己与某某领导熟识、在某某机关有深厚背景等内容,为其进一步索财进行铺垫。二、许诺完成所有要求,宽慰当事人焦急心理。利用当事人急于解决事情、满足目的的心理,满口答应对方要求,使得当事人深信不疑。三、索要钱款打点关系,完成最终诈骗目的。以需要打点领导、疏通关系为由向当事人索财,而对方出于急于解决事情的目的,通常心甘情愿将钱款交付。事实上这些钱款都被犯罪分子挥霍一空。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王燕提醒,这种所谓花钱“托关系办事”的诈骗手段正是抓住诉讼当事人“病急乱求医”的心理,以此来骗取被害人财物。该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更危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虽然此种诈骗看似套路多多、防不胜防,但实际上只要记住一句话即可——没有所谓的关系可以左右法律、没有所谓的背景可以指挥法律,请相信法律永远是公正的。广大群众在解决问题时,尤其是涉诉时,请务必走正当法律途径,不可抱有走后门、通路子的心理,不可轻信他人、不辨真假,以免落入诈骗的陷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鼓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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