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捧杂牌牛肉粉,掺和搅拌后,装入品牌包装袋,转身成了网络爆款。经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郑西、林南、柯北、郑五有期徒刑三年至适用缓刑不等,各并处罚金。五人均表示不上诉。
味道古怪的爆款牛肉粉
D品牌牛肉粉是一种调味料,可用来烹饪汤品、烤肉、拌菜,市场认知度比较高。2019年3月,霍女士在准备夜宵的时候,用了同事推荐的D品牌牛肉粉。出锅后,她却发现跟同事做的牛肉粉味道不一样。霍女士仔细查看了包装,怀疑买到了假货,于是给了商家差评并举报。几天后,霍女士查看购买记录,却发现该商品下架了。
D品牌注册商标持有人S食品有限公司也在市面上发现了假牛肉粉。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S公司员工从一家叫“调料批发店”的网店买了两箱假冒D品牌的牛肉粉,看到发货地址是山东省某产业园区,便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6月将李东抓获归案,现场扣押了牛肉粉、包装袋、包装箱、另一品牌的裙带菜等物证。李东交代:“为售卖假牛肉粉,他在网上刷了近一万单,销售额大部分都是刷单得来的。”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梳理刷单记录和微信售卖等相关证据,最终认定李东涉案数额为120余万元。
从微信聊天记录中挖出隐蔽制假链
那么,大规模假冒D品牌牛肉粉的包装袋、包装箱,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我是从郑西那里买的包装袋和纸箱。”李东交代,2017年6月,李东在某平台上看到可以定制包装袋和纸箱的网店,就加了郑西的微信。沟通中,郑西称可以提供D品牌牛肉粉调味料的包装袋和纸箱。根据李东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将郑西抓捕归案,并将二人提请平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东、郑西实施犯罪的行为前后无意思联络,不应认定二人为共同犯罪。于是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围绕郑西及其上游卖家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监督立案。
在梳理电子证据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郑西提供的包装,是由林南、柯北、郑五联手制造的。经查,林南擅自制造该包装袋11万余个。柯北因自己做不了包装袋外层彩膜,遂联系制版公司业务员赵某介绍郑五帮其做彩膜,再由柯北合成包装袋成品8万余个。郑西则将制好的包装销售给李东,从中赚取差价。
制版方是否要对客户的委托履行审查义务
“制版公司销售部的业务员按照接单版费3%至5%的比例拿工资。”赵某对检察官说,某制版公司没有要求销售部业务员对委托制版方是否拥有知识产权进行审查。
对此,办案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在调取相关合同的同时,电话询问了赵某所在公司的离任和现任负责人。调查后,检察官发现,合同中约定某制版公司应“确保委托制版的产品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手续(如注册商标注册证)”,然而,某制版公司在落实此条款时,对销售部是否应当审查知识产权合法性未作明确要求。
承办检察官介绍,“赵某长期从事制版业,理应知晓应对委托制版方尽必要审查义务的行业惯例,其行为放任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涉嫌犯罪。但鉴于赵某主观恶性不大、带领侦查机关现场抓捕郑五构成立功,也有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故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使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办案组积极向被侵权人提供法律咨询,同时通过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说服其认罪认罚并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同时,平原县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加强执法检查、普法培训,防患于未然。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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