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兰州。王某与丈夫张某经朋友介绍结婚,婚后仅数月发现丈夫一直患有乙肝,遂提出离婚,并以其故意隐瞒重大病史构成欺诈为由,要求丈夫赔偿其精神损失。丈夫张某同意离婚,但不认为自己构成欺诈,也不同意给妻子精神损失赔偿,王某便于近日向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乙肝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重大疾病”,丈夫张某虽婚前隐瞒病史,但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最终判决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并驳回了王某的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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