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波
自“一五”普法开始,到目前“八五”普法全面推开,近40年来,青少年始终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法治副校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2003年,《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就从国家层面确认了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制度。2022年5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在学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要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
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生活性的融合。法律知识是个复杂的知识系统。专业化的法治教育要求知识链条的完整性,实践中有些学校的普法活动较为随机性和碎片化,难以形成知识系统,造成学生法律认知不全面,无法通过思维引领导入行为选择。但中小学生认知度有限,既不需要也没有能力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因此,如何处理好法律的高度专业化和法治教育的生活化的关系就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难点。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法学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但是大部分缺乏从事青少年教育所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而只有将法学专业知识转化为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教育内容,以生动形象、浅显易懂的形式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等法治意识,法治教育的效果才能更好。法治实践的效果远胜于说教。目前,学校法治教育仍然以课堂讲授和普法宣传的班队会为主,相关的课外活动不够丰富多样,无法有效满足学生的需求。对此,法治副校长可以利用自身及其所在单位的资源,拓宽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的渠道和机会,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参与性。
法治副校长要积极培养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中小学法治教育目前最大的短板是缺乏专业法治教师,很多学校由其他学科的老师兼授法治课程,这些老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导致法治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在这一背景下,法治副校长不仅自己要参与中小学法治教育活动,而且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培训法治教师,帮助提高中小学法治教师的专业素养,为学校法治教育储备专业师资。
推动依法治校,强化环境育人功能。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学校严重缺乏参与日常校务管理和开展法治教育的法学专业人士,法治副校长专业过硬,并且有从事法治实践工作的经验,可以协助学校提升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助推学校的依法治理。学校的依法治理反过来也会营造法治教育的环境,有利于实现环境育人和全员育人的效果。
通过学校法治教育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培养青少年法治素养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法治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青少年时期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学习法律知识的最佳时期。学生在逐步积累法治知识和提升人文素养的过程中,既是法治国家发展建设的监督者、反思者,也是实践者和推动者,并通过法治教育逐渐成长为法治国家的追求者、拥护者和捍卫者。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法治教育、形成的法治思维还会传递给家长和他人,起到在全社会普法的效果,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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