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粮油管理所所长李道怀借助公家资源自己做买卖,赚的钱给大家分了……”几个月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李道怀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因线索较为具体,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初核。
核查发现,2018年6月赣榆粮食购销总公司突然入账17.56万元粮食经营利润,而钱款却来自于城头粮油管理所会计赵某的个人账户。账务附件也异常干净,仅仅是3张销售粮食发票,连基本的购货单据、销售记录、经营损耗都没有。比对城头粮油管理所账务,也没有任何经营、转账记录。
“不经营,利润从何而来?”核查人员对这笔粮食经营利润产生疑虑。经查询会计赵某的个人账户,发现该账户转账频繁,流水达千万余元。核查组随即找到赵某了解情况。
“粮管所经营粮食,是什么程序?”
“前期先申请资金用于粮食采购,再按计划经营,除去损耗便是利润……”赵某淡定地回答。
“你说说上交的这17万元经营利润是怎么回事?”核查人员单刀直入。
“这是正常经营,没问题。”赵某信誓旦旦,“只不过没走单位账,从我个人账户上交的。”
“正常经营为何走个人账户?”核查人员继续追问,“你个人账户近千万元流水具体是干啥的?”
“这个……”赵某支支吾吾,始终难以自圆其说,犹豫良久交代了实情。
原来,2018年城头新季小麦上市,而国家未启动托市收购,小麦收购贷款又未及时下达。城头粮油管理所原所长李道怀于是觊觎起粮食差价,安排赵某向职工、粮商等借款600余万元,利用单位资质、仓库等便利收购小麦,再对外出售,获利52万余元。李道怀之后将其中20余万元与单位职工私分。
“想到金额太大,我便从中拿了17万元上交赣榆粮食购销总公司,其余的自己拿了,以为这样就心安理得了。”李道怀说。
尝到甜头后,李道怀故伎重演,借国家政策套取粮食收购资金,以账外经营模式低买高卖,实现“借鸡生蛋”。经查,其共将74.52万元国有资产与单位职工私分,个人获利12.9万元。
此外,李道怀还利用粮食收购、竞拍、销售等方面权力为粮贩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最终,李道怀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赣榆区纪委监委以查办该案为契机,对该区20余个乡镇粮管所和基层粮站逐一排查,先后查处赣榆粮食购销总公司总经理邹某、赣榆国家粮食直属库主任苏某等违纪违法案件。(通讯员 王泽锋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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