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花呗到期了,给我点钱我先还一下好不好?”“老公,我大姑去世了,白事需要点钱。”“我父亲住院的时候不小心摔断胳膊,需要赶紧交费,你能先帮我交一下吗?”……这些看似是恋人间普通的借款行为,殊不知是一场网恋骗局。
2021年6月份,被告人马某(化名)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受害人葛某,后在微信上聊天谎称自己单身并与其确立恋爱关系。2021年6月份至10月份,马某编造还花呗、办理大姑白事、父亲住院等借口,多次骗取葛某钱财共计210140元。实际上,马某已婚且育有一子。起初,葛某念在与对方是恋爱关系,因此没有过多顾虑将钱转给对方。后来马某不断借钱且数额较大,并且没有还钱的意图和举动,葛某担心被骗要与马某见面,最终马某的骗局不攻自破。
2022年2月11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向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10140元,系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马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寄语
近年来,网恋成为诸多年轻人的选择,但假借恋爱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人往往因缺少对网恋对象的了解,被对方的甜言蜜语或是伎俩而冲昏头脑、放松警惕,没有过多顾虑地交出自己的财物。在此,提醒各位公民:骗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财富需要靠自己的劳动来创造,切勿通过不法途径去获得,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网络交友或从事其他网络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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