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令老年人防不胜防
这不安阳一伙人
以办理退休社保为由
骗取74人690余万元
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
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近期,安阳两级法院审理了这起以“办理退休社保”为名骗取74户老人、涉案金额690余万元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杨某某、付某某、郜某某受到法律严惩。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付某某、郜某某以能顶替他人指标办理退休社保手续及帮人找工作、调动工作等为由,由付某某在其家中收取被害人任某某等74户(涉及97笔)款项,共计6,907,000元,郜某某从介绍的被害人交款中提成,部分款项由付某某交予杨某某,余款归付某某所有。
经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付某某、郜某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杨某某、付某某、郜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某、付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郜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所得2,098,000元、付某某非法所得3,459,000元,郜某某非法所得832,500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典型意义
养老诈骗的逻辑并不复杂。骗子为了达到目的,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再施以小恩小惠。不少老年人辛劳一生的积蓄一夜之间“清零”,身心和家庭皆受重击。不法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乘虚而入,以“办理退休社保”为名,迎合老年人需求,假借为老人办退休后每月能领取退休金为由,借此诈骗老人,挥霍钱财,危害社会。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阳两级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拳出击,严格依法办案,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揭露案件犯罪手法,着力提升老年群体防诈识骗能力,对于推进整治侵害老年人的涉诈乱象、净化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法官提醒
贾晓辉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当今我国社保制度较为完善,群众参保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利用老龄群体的养老美好愿望,“瞅准”老年人识骗防骗“免疫力”较差以及维权意识不强等特点,伸出黑手“设套”坑害老年群体,以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理财”、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骗取钱财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提醒,老年人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前,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有关参保政策,多和家人子女商量,保持必要的警惕心,切勿“一厢情愿”的相信骗子的“美好”承诺,落入“养老陷阱”,造成个人、家庭财产损失并影响身心健康。
标签: 顶替他人办理退休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