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赫)“法院判决后,他还是经常殴打我,还骚扰、辱骂我的家人和朋友……”何女士向法官哭诉道。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人身保护令案件,并出具了2022年该院首份人身保护令裁定书。
据悉,申请人何女士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后陈某经常对何女士实施家庭暴力。2020年12月,陈某因琐事再次殴打何女士,致其轻伤二级。后福鼎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后,陈某又多次殴打、辱骂何女士,并骚扰其家人、朋友,严重到影响到何女士的正常生活。
2022年6月,何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申请人何女士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发出2022年首份人身保护令。
6月6日,承办法官将人身保护令送达双方当事人后,被告陈某表示会改正自身错误,不会再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原告何女士坚持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次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背对背”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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