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找几张网红蛋糕图片,“P”上价格就成了“代理商”。男子陈某在疫情期间谎称有渠道可团购某款网红蛋糕,结果一只蛋糕都没卖,就轻松骗得5名“团长”近35000元。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获悉,警方在“砺剑3号”专项行动中,侦破这起涉疫团购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前,市民汪先生来到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报案,他被一陌生网友以团购某款网红蛋糕为由,骗走了5300余元。原来,今年5月,汪先生在某团购群内看到一网友发广告称,可组织团购一款热门的网红蛋糕,并且疫情期间无需加价。出于有备无患的目的,汪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
临近六一儿童节,汪先生在小区群内发起了这款网红蛋糕的团购,得到不少邻居的响应。可当汪先生与对方联系时,却被告知“儿童节”套餐已售罄,只能预定端午节以后的蛋糕。
在征询了邻居们的意见后,汪先生于5月28日,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了5304元,团购了136只某款网红蛋糕,并约定收货时间在端午小长假期间。
结果小长假都过去了,约定的蛋糕却始终没有到货。汪先生立即与对方联系,结果对方先以来不及发货为由,并答应退款,但始终没有退款。之后汪先生再次联系对方,却再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警方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结合现场走访,很快锁定了男子陈某有重大嫌疑。进一步深入调查,民警发现还有另外4名被害人有着与汪先生同样的遭遇。6月14日,民警在浦东新区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到案后,陈某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陈某交代,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代购渠道,只是眼红那些“团长”在群里“开团”组织团购赚钱,便心生贪念,在网上找到某网红蛋糕广告图片,自己“P”上价格后,学他人口吻在团购群内发广告。没想到真有不少“团长”主动与其联系,表达购买意向,并支付了近35000元的货款。而所有诈骗所得,均已被其挥霍一空。
6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上海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假借团购名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采购物资时应通过官方渠道,选择具有保供资质的正规商家,切勿轻信网络渠道而上当受骗。如遇诈骗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聊天、交易等证据,并及时报警。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余东明 见习记者 张海燕
标签: 虚构网红蛋糕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