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曾祥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仍有人心存侥幸心理,喝酒后驾车,遇到交警执法还不配合,驾车逃离时撞到执法人员。6月17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温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4日晚上19时54分,被告人温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途径该县邮政局路段时,遭遇交警设卡查酒驾。交警对温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均显示温某某已喝酒。交警让其停车检查被遭到拒绝,试图逃避处罚,并驾车冲卡试图逃离现场。执法警察站在温某某车前示意停车,被温某某驾驶的车辆顶撞到车头引擎盖上后甩下,造成执法人员头部、手部等处受伤。温某某逃离现场。
当日晚上21时许,温某某主动向广昌县公安局投案。
同时,温某某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在公诉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撞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并造成辅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温某某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从宽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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