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钓鱼位置与他人发生口角,为泄愤竟向对方喷辣椒水。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9月,陈某与许某、张某夫妇因钓鱼位置挨得过近而发生口角。争执中,陈某一时怒意上头,便拿起放在电动车上的辣椒水喷向张某脸部,张某顿时疼得睁不开眼。许某见状,上前抓住陈某双手企图制止,不料也被辣椒水一顿“招呼”,于是两人便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许某胸腹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通讯员郑晓静 欧新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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