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就干了这样的傻事,得不偿失啊……”日前,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留置室内,海堤管理处下口三闸管理所原所长李建团回忆过往,声泪俱下,悔恨不已。
去年12月,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下口三闸管理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优亲厚友、低价发包等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随即指定第一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
在查阅下口三闸管理所账目时,一张向施工方张某支付范河新闸应急修复工程款的票据引起调查人员的注意。虽然该票据签字等手续齐全,但在事由栏却写有“借款30万元”。
“正常支付工程款,为何却写借款?”带着疑问,调查人员找到会计李某。
“我只记得工程总价是38万元,先借款给了30万元,后付了8万元。”李某说完又补充道,“其他我也不清楚,都是所长李建团安排的。”
为弄清真相,核查组调取李某和张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张某在收到30万元当天,便分两次转账给李某共10万元。
“张某转账10万元是怎么回事?”
面对证据,李某见无法自圆其说,交代了实情。
原来,2015年9月,下口三闸管理所负责范河新闸应急修复工程项目,李建团和会计李某商量借机套取10万元工程款,用以处理单位外欠的餐饮费。工程完工后,得知可能要调回局机关工作,李建团担心正常拨付工程款周期长,便安排李某以借款名义,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尽快拿到所套取的10万元。
“难道真如李某所言?”为验证他的说辞,调查人员立即找来张某核实。
“你有没有在下口三闸管理所干过工程?”
“干过,李建团说有个工程让我看看,根据工程量报价18万多。”张某说。
“最后工程总价怎么是38万元?”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一开始李建团私下找到我说有笔费用要处理,在工程造价上加10万元,让我不要对外说,合同签订时,又说还有其他费用处理,再加10万元。”张某为揽下这个活就照办了。
“10万元给了会计李某,另外10万元给了谁?”
“收到30万元工程款后,当天分两次转给会计李某10万元,另取了10万元现金送给了李建团。”张某说。
经分析研判,调查人员决定与李建团谈话。在证据面前,李建团“挤牙膏”式地交代了相关问题。
经查,2012年1月至2022年期间,李建团通过多报工程预算、虚增工程造价、偷工减料缩减工程支出等方式,先后套取水利工程资金200余万元,其中个人贪污30余万元,其余放在单位“小金库”内,大部分资金被吃喝挥霍。
不仅如此,他还收受施工老板贿送的钱物约20万元,甚至其个人使用的手机、儿子升学宴用的烟酒钱均在单位“小金库”报销。近日,李建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讯员 赵彬 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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