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自己有千万元存款、手持多处房产,诱骗女房东与其恋爱结婚,趁机诈骗钱财。3月31日,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宣判后,杜某提出上诉。5月25日,合肥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月27日,28岁的杜某在租房时认识了36岁的房东李某。杜某见房东长相靓丽,便谎称自己在合肥有多套房产,银行账户中有存款4000余万元,且有租赁公司、酒馆等生意在经营,之所以租住李某的房子,是因为该房子距离自己名下即将要装修的别墅比较近,便于照看装修事宜。
租住几天后,杜某称自己对李某产生了感情,可是碍于二人年龄差距大,决定搬走了断。但之后,两人又通过微信频繁联系。杜某在微信上说只要李某愿意当他女朋友,就赠予李某400万元,让她经济独立,并且会一直对她好下去。禁不住杜某的花言巧语,李某同意与其交往。
交往期间,杜某谎称其母亲在小区遛狗时不慎摔倒,摔伤了头部,已经昏迷住院,而自己的身份证已过期,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存款无法取出使用,所以只能找李某借5000元先周转一下。李某信以为真,将钱转给了杜某。之后,杜某又称母亲即将出院,李某作为未来儿媳妇,理应给母亲包个红包意思一下,于是李某又给杜某转了1万元。见李某的钱如此好骗,杜某又以自己生病需要洗肺、请朋友吃饭等为由让李某陆续向其转账4万余元。
为了骗取更多钱财,2021年3月下旬,杜某提出要与李某结婚,谎称会通过公证赠予李某1000万元,还会将4套房子转到李某名下。为获取李某信任,杜某伪造了来自“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交通银行”等的短信截图,称1000万元已由司法局代扣,审核通过后就会转到李某账户上。另外,杜某还带着李某去实地查看房子。看到男友如此贴心,李某表示非常满意。4月3日,杜某写了一份婚前协议书,承诺自己若在婚内对李某作出伤害行为,导致李某主张离婚,其愿意净身出户。李某以为遇到了真爱,感动之余,两人于4月6日登记结婚。
2021年4月11日,杜某谎称要给李某购买某高档小区的房产,定金已支付,因原房主着急要尾款,若一次性付清可优惠30万元,可是他手上没有这么多现金,希望李某能帮忙凑一点。在杜某的诱骗下,李某通过网络贷款将20万元给了杜某。为防李某生疑,杜某从骗到的20万元中拿出2万余元为李某购买名牌包、首饰等。14日,杜某称该房产已在李某名下,同时还给李某发送了一张伪造的房产证照片。李某见家人对杜某有所怀疑,便将该房产证照片转发给了家人。家人当场识破该证系假证,李某却将信将疑。家人背着李某到附近派出所咨询,结果被告知杜某的身份存在问题,且是失信人员。
家人将李某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后,李某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杜某编造的谎言。2021年4月19日,李某前往公安机关报案。2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次日将杜某抓获归案。直至案发前,杜某归还了李某10万余元,其余款项均被其挥霍。
除骗李某外,杜某还以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2021年4月,杜某在网上看到丁某的求租信息,于是又“心生一计”。杜某联系丁某,谎称自己有一套房子,可以和丁某合租,约定租金每月1600元,押金1000元。待丁某搬到该住处后,杜某自称家财万贯,可惜其个人银行账户被父母限制交易,公司账户虽然有钱,却无法直接转到自己的银行卡内。他以“换钱”为由,诱骗丁某向其转账3000元,谎称随后会通过公司账户将钱转给丁某。而实际上,杜某拿到钱后就“人间蒸发”,失去了联系。
除了李某、丁某,早在2019年2月,杜某骗取马某信任,与马某交往后,以购买房产需预付定金、购买汽车需支付过户费等为由,诱骗马某向其转账16万余元。至案发前,杜某归还马某14万余元。
经查,杜某一直无固定工作,曾因投资虚拟货币导致负债累累,妻子也与其离婚,所谓身家千万、名下多套房产,全是他虚构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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