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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花钱就有学校上”? 承接学校项目的包工头多次诈骗被判刑

“有关系,花钱就有学校上”? 承接学校项目的包工头多次诈骗被判刑
2022-07-18 14:41:44 来源:扬子晚报网

孩子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每个家庭的重中之重,为了让孩子能上好学校,一些家长四处奔走,甚至病急乱投医。对此,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提醒,进入暑假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的“起跑线焦虑”,打着 “有关系”“有熟人”的幌子谎称能够帮忙解决入学问题实施诈骗。

案情回顾:

赵某是一名包工头,近年来先后承包了县内部分学校的基建项目,赵某时不时向身边人吹嘘有教育局和学校的人脉关系。钱某与赵某早些年有过生意往来,见证了赵某从一个小商贩逐步成长为一个“大老板”过程,对赵某信任有加。

2020年6月,钱某家住该县某乡镇的亲戚孙某找到钱某打听有没有关系能把她的闺女、儿子转到县城的好学校上学,钱某当即就想到了找赵某帮忙。了解了钱某的意图后,赵某表示可以帮忙,但是找关系、协调事情需要费用。孙某得知可以将孩子送去县城读书时喜出望外,连忙表示愿意花钱。

经钱某的介绍,又有2名学生家长找到赵某,让其帮忙办理孩子进城上学事宜。赵某也像上次一样,打包票说可以帮忙。随后,赵某告知家长:“要提供孩子的户口信息,上一年级的要5000元,插班的需要8000元。”

通过向家长们要孩子的信息,并以插班费、向老师送礼等名义假装“运作”,获取家长信任,赵某先后收取了3名家长共29500元。

开学在即,眼看别的孩子都开开心心准备上学了,赵某答应的事还没着落。3名家长纷纷找到赵某询问孩子入学情况,赵某却打起“太极”,以“要再缓几天”“在请校长吃饭了”等理由搪塞家长。3名家长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便要求赵某返还钱款,赵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随后家长报警。

案发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对自己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赵某交代,其并没有所谓的托关系入学的“路子”,诈骗所得钱款全部被其用于日常开销。

经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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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