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定购买养生养老服务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销养老服务会员卡,非法募集资金。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以养老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安徽伯爵庄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8日,注册地为安徽省霍山县,实际经营地为合肥市包河区,揭某(另案处理)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朱某任总经理,2019年5月变更为被告人赵某秋。该公司采取发放广告宣传册、举办开业庆典、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针对中老年群体宣传公司养老服务,签订预定购买养生养老服务合同书成为公司会员,根据投资金额将会员分为贵宾卡(3万元)、尊享卡(5万元)、铂金卡(10万元)、晶钻卡(20万元及以上),承诺年化率分别为10%、11%、12%、13%。经审计,共吸引投资人404人,实收投资金额3793万余元,投资人收回本息467万余元,投资人损失金额3325万余元。
被告人赵某秋于2019年5月起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后,全面负责公司业务,发展客户投资金额为412万余元。朱某等5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分别为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秋、朱某等13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后果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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