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赖跃讯 肖达筠)会员账户的几万积分突然清空,原来是有人离职后还想利用职务之便捞点油水。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物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9年8月10日,被告人李某与前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同年10月13日,李某登录前公司会员中心APP时,发现其客户黄某的会员积分还未兑换,便产生了将其积分兑换为礼品转卖变现的想法。由于兑换礼品时需要输入手机验证码等信息,李某遂登陆前公司网站后台,利用其原先在前公司获知的管理账号及密码更改黄某所绑定的手机号码,成功将黄某的会员积分兑换成三部iphone手机,后转卖至梅列区一手机店,非法获利21000元。
2020年6月18日,被告人李某在三明市梅列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认定,被盗三部手机市场零售价格为25150元。
经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51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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