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公务加油卡同时出现在两地为“同一辆车”加油,这是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在私车公养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一件怪事。
检查人员发现,某垃圾填埋场登记的车辆信息全部为柴油车,加油记录却显示该单位的加油卡还存在加汽油的情况。检查人员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进行核查。
核查组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共有公车21辆,其中1辆皮卡车,其余20辆都是工程作业用车,所有车辆均为柴油车,其加油记录上确实存在某加油卡副卡加汽油的记录。
“你单位的公车都是柴油车,为什么要开通汽油卡业务?”带着疑问,核查人员找到了负责保管加油卡的陈某。
“单位只有一辆皮卡可以公务出行使用,其他都是工程作业用车。平时需要公车出差或者出行的事比较多,有时就开场长的私家车,我们就办了一张副卡用来加汽油。”陈某解释说。
“用公务卡给私家车加油符合相关规定吗?这些加油记录都是公务出行产生的吗?”核查人员追问。
“这个……平时场长需要加油都是跟我说一下,我就将卡给他了,具体行程我没问过。”陈某声音一下子低了不少。
了解相关情况后,核查人员直接找到场长李某某。
“我平时吃住在填埋场,除每月回家两三次开车用单位加油卡加油外,其他加油都是为填埋场公务出行。”李某某说。
真实情况确如李某某所说吗?核查组再次调取该单位的报账和加油记录,仔细核对后有了新的发现。
2020年5月,李某某在去南京出差途中,在高速服务区为私家车现金加油250元。而当天,几乎同时,其保管的加油卡在县内某加油站加油近300元。
“请你解释下这是怎么回事?你还会分身术不成?”
“这……我确实用公务卡给妻子的私家车加过油。”面对确凿证据,李某某只能交代了相关情况。
经查,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1月29日,李某某利用出差等名义,为自己及其妻子名下的两辆私家车加油12次,共计3325.32元。目前,李某某已主动退缴上述违纪所得。因存在私车公养问题,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责保管加油卡的陈某受到诫勉谈话。
针对查办该案和专项治理行动中其他单位暴露出的公务车辆及加油卡使用管理中的监管漏洞,灌南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相关部门找原因、查盲点、定制度,压减私车公养的寻利空间。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主管部门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讯员 徐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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