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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缓刑后不思悔改 持刀翻墙进院实施报复

被判处缓刑后不思悔改 持刀翻墙进院实施报复
2022-08-30 09:31:07 来源:检察日报

因实施猥亵被判处缓刑后不思悔改,携带砍刀再次翻墙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报复。8月10日,经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与其原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12月22日晚上10点左右,喝了酒的王某翻墙进入同村董某家中,看到家中只有熟睡的董某一人,于是对董某实施猥亵。因董某激烈反抗,王某逃离了现场,后董某报警。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该案于今年4月22日被移送至莱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20日,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后的第6天,再次喝了酒的王某一想到自己被判了刑就愈发生气,产生了报复、吓唬董某的想法。6月27日凌晨,王某拿着一把砍刀又翻墙进入董某家中,将砍刀放在西平房后翻墙离开。

早上起床后被吓着的董某再次报了案,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携带管制刀具对王某行政拘留二十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发现该案件线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遂监督立案。

(郭树合 孔虎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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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