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小菲)9月8日上午,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范某某、方某甲、方某乙、邓某某诈骗一案,此案系应城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以来,审结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1日至6日,被告人范某某、方某甲、方某乙、邓某某谎称为苗族人,在安陆市紫金路菜场、应城市书院街路边的巷子摆摊,专骗老年人。方某乙、邓某某先是针对老年人发传单宣传,称凭借此宣传单找方某甲免费领取可治疗各类风湿、关节疼、腰腿疼等疾病中草药。当受害老年人领取中草药后,将受害老年人骗至范某某处,范某某先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白酒、酱油、中药液等混合的液体,谎称为“特效药”涂抹在被害人身体上,后范某某又通过虚假表演“腐蚀硬币”、“吐玻璃”的方式,让受害老年人相信被告人等有“特效苗药”,哄骗受害老年人购买被告人事先用乌鸡白凤丸、姜黄捏制的“特效苗药”。
四被告人通过以上方式骗取安陆徐某某人民币3000元,骗取应城田某某人民币5400元。案发后,四被告人家属分别退赔徐某某人民币3000元、田某某人民币5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方某甲、方某乙、邓某某相互纠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四被告人犯罪情节、退赃情况及悔罪表现,对四被告人均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标签: 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