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胡菡菡)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系同一小区的住户。2022年5月,原、被告二人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发生争执,被告因此造成原告轻微伤。后双方经派出所调解,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医药费1万元,并当场给付原告4千元,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将于2022年7月前付清剩余6千元赔偿款。但此后,被告未依约付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同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做足双方思想工作。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原、被告双方成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共计分三期向原告支付剩余6千元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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