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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期间意外受伤 “一庭两所”化解纠纷

合伙期间意外受伤 “一庭两所”化解纠纷
2022-09-23 10:08:13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余若飞)近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火炉法庭联合火炉司法所化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

据悉,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刘某乙、刘某丙系兄弟关系,三人于2011年共同购买了挖机一辆,产权归三人共有,三人共享劳动成果与经营利润。2017年,刘某甲在为四川某电力公司承包改造工程施工时,因栓绑挖机与电杆之间的钢丝断裂,被下落的电杆砸中受伤,后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成为植物人。

事故发生后,刘某甲向法院就该事故提起赔偿诉讼,最终该电力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957723.42元,刘某甲自行承担60%的责任1436585.13元。现刘某甲认为其是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受伤,受伤后未获得赔偿部分应由被告刘某乙与刘某丙一同承担,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分别承担484638.72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三人曾多次经火炉司法所组织调解无果,遂积极联系司法所,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优势,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司法所、老马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时,因涉及亲兄弟之间的合伙关系且原告已成植物人,法庭干警先从情理方面做心理疏导,再从法律层次释法说理,分批次、单独轮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乙赔偿原告12万元,刘某丙赔偿原告1万元,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原告刘某甲向法院撤回对被告刘某乙与刘某丙的起诉。

接下来,火炉法庭将继续发挥“一庭两所”工作机制,积极联动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与成效,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标签: 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