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程序多、耗时长,为了更加简便、快捷、高效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鉴定程序前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平桥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就通过诉前委托鉴定,将鉴定工作与调解工作同时进行,仅用3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1月16日,被告戴某驾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尾原告黄某汽车,造成黄某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 黄某将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并联系戴某承保涉案车辆的保险公司定损,但该保险公司定损报价较低,双方就车辆损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于是向平桥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该案由调解员夏彦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调解员认为双方对责任划分并无争议,矛盾焦点在于对车辆定损金额难以达成一致,考虑到本来车损维修就让人心焦,如果再因为赔偿问题而“官司”缠身,会给双方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高效化解纠纷,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夏彦提出采用诉前鉴定的方式化解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再次评估,该调解意见被双方当事人采纳。随后,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片、车辆拆解照片等检材进行仔细质证,并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事故车辆进行了实际查勘,最终得出鉴定意见为124895元,双方对该意见均表示认可,并于3日内自行达成了调解协议,道交中心随即进行了司法确认,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并当场送达,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诉前调解能够及时发现争议焦点,对于需要专业评定的问题进行诉前鉴定,既能保证客观公正,又能高效化解矛盾,且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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