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用调解的方式能够快速化解纠纷,保护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原告系某注册商标的权利人,经过多年宣传推广,在篮球服及各类体育用品、服装相关领域,已拥有较高知名度,系行内知名的体育品牌。原告经过调查后发现,被告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店铺,售卖使用有原告商标的服装等商品。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在涉案店铺售卖的商品上使用原告商标,同时,在商品宣传中大量使用原告商标,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针对上述的侵权行为,原告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接到案件后,主办法官覃爱娟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认为该案涉案金额不大,事实清楚,成功调解可能性较大,遂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得知双方当事人都有和解的意向后,进一步了解双方的诉求,耐心细致的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就调解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000元,并在调解协议签订当日支付3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覃塘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率,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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