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卢乃心)近日,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致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害人家属及时获得六十万余元赔偿,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6月,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宁某相撞,宁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查,高某为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宁某家属与保险公司对赔偿事项协商未达成一致,故将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冯伟艳在收到此案后,考虑到宁某家属因突如其来的事故遭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希望能够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调解结案,让受害人家属尽快得到赔偿。故在庭审结束后,冯法官仍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释法明理,一方面积极疏导受害人家属情绪,另一方面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原告的实际损失,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反复交流沟通,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六十万余元。保险公司在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受害人家庭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了弥补。
最终,这起交通事故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同时,各方当事人对深州法院法官认真履职、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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