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是一项惠民性政策,患病、意外受伤住院后,医保能一定程度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被称为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不交纳医保费用,等到需要时,就动起了“歪脑筋”,隐瞒真相,伪造证明材料,钻医保政策的漏洞,心存侥幸,谋取不法之利,最终因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近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保诈骗案。
李某甲没有给女儿李某乙交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女儿李某乙患病住院治疗后,为取得医保报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已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李某丙参保信息替换为李某乙,骗取医保补偿金额37058.9元。案发后,李某甲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审理期间积极缴纳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该案是一起以欺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医保领域的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案被告人李某甲法治观念淡薄,平时生活中没有认识到医保的重要性,等到需要时,便想动“歪脑筋”以身试法,妄图骗取医保基金,最终却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本案的判处,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按时足额交纳医保费用,切莫因贪图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为想方设法钻规则漏洞、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人,亮起了红灯,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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