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昔日好友欠债不还,童某先后两次放火点燃对方房间里的衣物被褥,导致房屋内电器、家具均被烧毁。经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三年。
2022年6月,因昔日好友邓某一直未归还欠款1.2万元,童某先后多次到邓某家中催讨,但邓某始终未还,为此童某心生怨恨。
2022年6月24日23时许,童某来到邓某家,在叫门无人回应的情况下,踹开邓某家大门,到二楼卧室用打火机点燃床单后离开,致使屋内棉被、家具、空调等物品被烧毁,直至第二天凌晨邓某回家时才将火扑灭。6月26日凌晨2时,童某再次来到邓某家,见敲门无人应答,便将邓某家大门踹开,在屋内寻找邓某未果后离开。6月27日23时许,童某又一次来到邓某家,邓某透过窗户看见是童某来了便躲到后院,童某砸开邓某家门见屋内无人就又开始放火,邓某待童某离开正准备出来灭火时,见童某返回,便躲进家门口的菜地,童某在邓某家中逗留20多分钟才离开。邓某回家后才将火扑灭,并立即报警。6月28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童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办案检察官认为,童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实施放火行为,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但其放火地点居住人员集中,前后两次放火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构成放火罪,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2022年11月17日,仙桃市检察院以童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蒋长顺 曾琴仙 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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