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的处理与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很容易产生纠纷。有人为了在离婚时获得更多的房产份额,甚至采取虚假诉讼的方式,骗取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22年2月,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就与离婚有关。最终,该院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分工协作,推动法院再审撤销原审错误的民事判决,保障了离婚案件中女方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维护了国家司法秩序。
飞来的债务
要离婚先还钱
“我要报警,他说当初买房的钱是跟别人借的,这不是事实!他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净身出户!”2021年4月,因房产即将被法院查封,小赵向派出所报警,称丈夫小李为使她在离婚时少分财产,串通他人虚构债务,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
小赵称,当年她和小李准备结婚时,两人商议买一套新房当婚房。由于小李一家均属于非沪籍,没有独立的购房资格,而小赵属于沪籍,具有购房资格,为此,小李的父亲表示,婚后由他出钱,以小夫妻二人的名义购房。
2017年2月,小李和小赵登记结婚。2018年上半年,小李的父亲看中了某小区的一套别墅,就以小李、小赵夫妻二人的名义购买了该房产,并于2018年年底全额支付购房款1800万元。其中,1100万元是通过小李父亲的银行卡支出,其余700万元是通过小李堂叔的银行卡支出,而事实上,小李堂叔的那张银行卡的实际使用人也是小李的父亲。
2019年4月,新房正式交付。同年5月,小赵、小李一同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
小李与小赵婚后育有一女。女儿出生不久,夫妻俩便因各种家庭琐事时常争吵不休,有时小李还对小赵大打出手。最终,小赵忍无可忍,向小李提出离婚。
听到小赵提出离婚,小李很是紧张:如果二人离婚,岂不是意味着当初父亲出资购买的房产要被小赵分走一部分?于是,小李与父亲、堂叔反复商议如何才能不让小赵“占这个便宜”。
2020年8月,小李拿出拟好的离婚协议书要小赵签字,并对小赵说:“当年买婚房的时候,有700多万元是向我堂叔借的,这些年我也没赚到什么钱,到现在还欠着堂叔的钱。你想离婚可以,但要先把买房时欠堂叔的钱还了。如果你不还钱,那就把这份离婚协议书签了,同意自愿放弃分割房产。否则,别想安生离这个婚。”
由于小赵拒绝签字,这份离婚协议最后不了了之。
堂叔告侄子胜诉
小夫妻房产被查封
2020年9月1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原告称,2018年,其侄儿小李因购买婚房向其借款700万元,欠款一直未还,有欠条及还款协议为证。欠条上有小李的签名,出具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内容为:“我保证在2020年7月之前全款归还堂叔购房款本金700万元,利息每年18%,如果本人逾期不还,堂叔可以去法院告我,我愿意赔偿堂叔所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我出,本人以名下房产作保,堂叔可以直接对该套房产抵押拍卖。”还款协议于2020年8月24日签订,约定:“借款人承诺尽快归还欠条载明的购房款本金700万元,利息每年18%。”
原告在庭审中表示,由于侄儿小李未还欠款,因此诉求被告小李归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等各种其他费用200余万元。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小李承认向其堂叔借款700万元且一直未还款的事实,同时又有小李堂叔提供的还款协议、欠条、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予以佐证,法院对小李向其堂叔借款买房并未归还欠款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小李归还其堂叔本金7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费等。
由于小李在法院判决后并未及时履行判决内容,该房产最终被法院查封,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小赵报警的那一幕。
为多分财产造假
叔侄二人均领刑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女方刚提出离婚,男方的堂叔便起诉要求男方偿还购房时所借的债务,婚后几年中,丈夫小李从未向妻子小赵提及有还款协议及欠条的存在。果不其然,公安机关受理小赵的报警后,经侦查、讯问,小李等人很快如实供述了捏造债务提起虚假诉讼的事实。
原来,小李父子听别人说“只要是婚后买的房,不管是夫妻双方谁出的钱,一律分一半走”,故与小李的堂叔商议,将当时通过小李堂叔银行卡支出的700万元购房款索性当成小李夫妻的借款,并想当然地认为“法院应该查不出那笔钱实际是谁的”。接着,3人导演的这出戏就拉开了大幕——
先是由小李的堂叔向法院起诉,称700万元是他借给小李买房用的。接下来,为了让这出戏演得更逼真,小李与堂叔还在微信中多次假意商讨还款事项,小李一再表示无力偿还,还直言,“堂叔可以去法院告我”。随后,小李伪造了虚假的还款协议、欠条等证据,并将公司日常资金往来的银行流水充作借款证据,以此欺骗法院,从而获取民事判决的支持。最终,案涉房产被法院查封。
2021年6月9日,小李及其堂叔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批准逮捕。2022年1月26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小李及其堂叔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元。
2022年2月,长宁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收到了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审查了刑事案件的卷宗,并对卷宗中当事人的笔录、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微信聊天记录等书证、电子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还调阅了当事人在上海市其他区进行的离婚诉讼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案卷,并通过与刑事检察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方式,全面还原了案件事实,厘清了法律关系。
为以公开促公正,使案件的办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检察机关就此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小赵在听证会上表示:“希望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依法判决,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听证员表示:“上海市的房产涉及金额较大,对夫妻离婚过程中房产的分割需保持谨慎。本案中,即使房产为小李的父亲全款购入,但小李一家是通过小赵的户籍身份获得的购房资格,小赵还为家庭生儿育女,有所付出,因此小赵分得部分房产份额也合法合情合理。小李及其家人为了逼迫女方净身出户,竟然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损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支持检察机关对这一案件依法监督,把错误的民事判决纠正过来。”
检察监督启动再审程序
原审判决被撤销
2022年2月17日,长宁区检察院向长宁区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指出本案系男方与家人恶意串通,在民间借贷纠纷之诉中提供虚假证据,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导致民事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该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长宁区法院高度重视,于2022年6月对此案进行再审,小李及其堂叔作为原审原、被告参加了庭审。在法庭上,小李的堂叔表示,都是因为自己不懂法,帮亲戚忙提起了虚假诉讼,实际自己并未借款给小李购房,现已认识到虚假诉讼造成的严重后果。小李也承认,购房的钱是由其父亲出的,自己并没有向堂叔借过钱,也是因为自己不懂法,以为亲戚之间相互说好就不会被发现,便隐瞒了真实情况,提起了虚假诉讼。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查明的事实已确认欠条及还款协议系伪造,银行转账流水也非真实的借款往来,小李及其堂叔亦当庭自认虚构民事借贷关系的事实,故此,判定小李及其堂叔之间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撤销原审判决。
■检察官说法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本案中,案涉房产是由小李的父亲在小李和小赵结婚后全款购入。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若无事先明确协议约定购房款为父母对子女的借款,也未事先明确表示属于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案涉婚房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并非机械地平分,而是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出资、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因素,酌情商定房屋的归属及折价补偿问题。因此,考虑到本案中房产为男方父亲全款出资所购,一般情况下,男方将分得相对较多的房产份额。但因男方恶意虚构债务,意图侵害女方的正当财产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惩罚原则,男方最后实际可分得的份额应当相应减少。
如果男方的家人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自己的利益,就不会发生后续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男方捏造债务提起虚假诉讼,不仅导致自己及家人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导致在接下来的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处理中分得的份额减少,着实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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