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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新房咋住了他人!?

我买的新房咋住了他人!?
2023-06-29 08:52:18 来源: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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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

王某夫妇图便宜

从县城开发商董某处

商议购买一套住房

约定房价为16.5万元

先行交付房款15万元

剩余房款待凑齐后再交

王某夫妇认为

按照交易惯钱已付房已买

欢天喜地待住新房

谁知数月后凑齐余款交毕

却被告知自己所购房屋

已有人捷足先登装修入住

2

王某夫妇百思不得其解

遂找董某多次交涉才得知

自己所购房屋系小产权房

其购买后该地段房屋价格上涨

董某的合伙人陈某

又以更高价格将该房出售

王某夫妇多次要求

董某返还购房款及损失

董某退还8万元后“失联”

无奈之下王某夫妇

一纸诉状将董某和陈某诉至

河南省渑池县法院

3

承办法官郭光真接到该案后

通过阅卷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得知收房款的董某债台高筑

已外出躲债且下落不明

合伙人陈某

因疫情影响亦无履行能力

如直接判决处理

王某夫妇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实现

调解才能更大程度保障

王某夫妇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多轮调解

分析各方利弊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陈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夫妇

剩余房款及利息共8.9万元

并当场履行完毕

双方握手言和

4

郭光真 渑池县法院

立案庭员额法官

购房有风险需谨慎

法官提醒大家

不管是购买预售房还是存量房

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购买

全面了解所购房屋权属性质

及有无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

以免出现合同无效

或者无法履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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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