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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
王某夫妇图便宜
从县城开发商董某处
商议购买一套住房
约定房价为16.5万元
先行交付房款15万元
剩余房款待凑齐后再交
王某夫妇认为
按照交易习惯钱已付房已买
欢天喜地待住新房
谁知数月后凑齐余款交毕
却被告知自己所购房屋
已有人捷足先登装修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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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夫妇百思不得其解
遂找董某多次交涉才得知
自己所购房屋系小产权房
其购买后该地段房屋价格上涨
董某的合伙人陈某
又以更高价格将该房出售
王某夫妇多次要求
董某返还购房款及损失
董某退还8万元后“失联”
无奈之下王某夫妇
一纸诉状将董某和陈某诉至
河南省渑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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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郭光真接到该案后
通过阅卷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得知收房款的董某债台高筑
已外出躲债且下落不明
合伙人陈某
因疫情影响亦无履行能力
如直接判决处理
王某夫妇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实现
调解才能更大程度保障
王某夫妇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多轮调解
分析各方利弊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陈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夫妇
剩余房款及利息共8.9万元
并当场履行完毕
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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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光真 渑池县法院
立案庭员额法官
购房有风险需谨慎
法官提醒大家
不管是购买预售房还是存量房
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购买
全面了解所购房屋权属性质
及有无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
以免出现合同无效
或者无法履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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