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子顶罪
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申某为帮助儿子逃避法律制裁
在公安机关调查时
谎称自己是肇事车辆驾驶员
并找到好朋友高某(已治安处罚)
作虚假证明
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
对申某立案侦查
导致其子未能被追究
后因被害人家属控告而案发
其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而申某也以涉嫌犯包庇罪
被提起公诉
包庇受罚
河南省伊川县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申某
明知其子是犯罪的人
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以包庇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考虑申某
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且当庭认罪认罚等因素
依照《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
“明知是犯罪的人
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等规定
判处申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寄语
李伟平 伊川县法院
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本案父替子顶罪
终双双获刑的惨痛教训
警示我们
救子心切的父子深情
不能失去应有的理智
更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
否则
不仅帮不了他人逃避法律制裁
自己也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谁犯罪谁应伏法
谁犯科谁应受罚”
真相也许会迟到
但终将无法被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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