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解锁办事新体验
2025年以来,南阳市新野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国家、省、市50项“一件事”的高效办理,目前,河南已上线的22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新野县办件量达24629件,办结率99.03%,人均办件量居全市前列。“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从企业和群众“一件事”视角,集成跨部门事项、聚合表单材料,以系统联通、数据共享为支撑再造办事流程,探索打造一表单、一口
2025-06-12 15:43:31
邓州市法院:学员考试错踩油门伤人,谁该为事故买单?
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即使是经验丰富的驾驶员也可能犯错,更何况正处于学习阶段的新手,当学员在驾校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在考试场地,学员此时并无驾照,侵权人、保险公司、培训驾驶技能的驾校、考试提供场地的驾校,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基本案情2024年5月的一天,程某与唐某均在邓州市某驾校考场参加科目二考试,二人在考试完成后到停车点停车时,唐某驾驶考试车辆在停车时将刹车错踩为油门撞到前方程某驾驶的
2025-06-12 15:37:02
社旗县法院:精准普法进校园 “定制”课堂润师生
为进一步夯实法治校园建设,增强教师法治意识,筑牢青少年法治防线,6月11日,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闫宗淼、法官助理毕方方一行走进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现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精心“定制”两堂课,针对部分学生和教师代表开展了一场"靶向式"法治教育活动,为青春成长精准护航。聚焦问题精普法,以案为鉴敲警钟课堂上,闫宗淼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从校园欺凌演变为故意伤害、由小偷小摸滑
2025-06-12 15:30:15
方城县法院:高效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近日,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基本案情:原告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五金电器厂签订《买卖合同》后,原告于2021年7月21日向被告供货50套,被告收货后,依约支付30套的款项,另外20套依约作为备用货,未付款,金额为10400元。2024年4月2日和8月24日,原告又分别向
2025-06-12 15:25:05
南阳宛城区法院:没有“隐秘的角落”,只有必须履行的判决
“现在镜头对准的是被执行人顶楼的小门——被执行人陈某正蜷缩在隔壁楼层的角落里……”这是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直播行动的真实画面!2小时、4个执行现场、30万网友在线围观。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6月11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直播活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抖音号、顶端新闻、南阳日报、南都晨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行动进行全程直播,人大代表
2025-06-12 15:17:39
新野县法院:一言为定还是空口无凭,口头约定的合同有效吗?
自古以来,中国人做生意都讲究“言而有信”“和气生财”。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顾及朋友交情,为了快速达成交易,常常选择采用简便的口头形式订立协议。但是,现代经济社会注重契约合同,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存在哪些风险?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仅通过口头约定房屋租赁事宜,后因案涉房屋损害问题双方引发争执,现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这种情形是否能够被支持呢?2019年9月份
2025-06-12 15:11:29
唐河县法院:巡回审判进小区 就地化解物业纠纷
6月10日,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泗洲法庭在县城某小区巡回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部分小区居民、物业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被告系某小区业主,因房屋墙体渗水问题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认为,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墙体渗水应申请使用大修基金解决,被告拒缴物业费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唐河县法院。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小区业主切身利益,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小区现场开庭审理,既便
2025-06-11 10:53:09
方城县法院:丈夫打赏女主播,妻子能要回吗?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将看直播当作日常娱乐消遣的方式。为主播刷“火箭”“嘉年华”……一些网民打赏千金争当“榜一大哥”“榜一大姐”。那么,如果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配偶还能要回“打赏”钱吗?近日,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配偶打赏主播引发的纠纷案件。基本案情李某与王某为夫妻关系,2023年1月,王某通过直播平台认识主播刘某,并为其直播打赏,而后两人添加为微信好友,一直保持频繁
2025-06-11 10:43:25
南阳宛城区法院:止彩礼之争 解婚姻困局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成功化解一起涉彩礼返还的离婚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原告小帅(男)与被告小美(女)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夫妻感情并不和睦,双方于2025年1月分居。小帅向宛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要求小美返还彩礼。该案由官庄法庭庭长贾震承办。庭审中,小帅陈述其为缔结婚姻花费巨大,经济压力
2025-06-11 10:33:19
邓州市法院:走访代表委员 送法护航企业
为强化企业法律意识、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助力诚信社会建设,6月10日下午,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雪存一行走进河南一舰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播撒法治阳光、厚植“法治沃土”。南阳市人大代表、一舰公司董事长杨振,邓州市政协委员、一舰公司总经理张书娟及员工代表参加活动。座谈中,李雪存详细介绍了邓州法院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聚焦民营企业经营中的合同履行、劳动
2025-06-11 09:4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