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薛湖镇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严防突击花钱。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控“三公”经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等。三是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勤俭节约、文明过节,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表彰活动。四是严格廉洁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五是严肃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纪委采取督查及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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