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法官,钱准备好了,麻烦你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吧!明天我想坐高铁返乡……”7月18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在电话中焦急地向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2019年起,李某向黄某多次借款共计120182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2023年3月,黄某将李某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李某偿还黄某借款本金120182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7日,案件进入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查控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名下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7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欲乘坐高铁返乡返乡,发现手机上的多个购票平台均不能购买车票,这才慌了神,一改往日逃避执行的态度,让家人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执行款全部交付到位后,执行干警把被执行人李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中予以屏蔽,案件执结。(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