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在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经法官和调解员多方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场履行,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共同生活仅仅两月余,双方便频频发生矛盾,原告认为双方结婚时间短,现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自己付出了数额巨大的彩礼,便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唐书振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当了解到当事人曾到当地司法所咨询相关问题时,唐法官主动找到司法所的调解员,深入了解当事人最初的诉求及双方矛盾的发展过程。明晰案件事实后,本着家事案件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劝导双方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经耐心询问得知双方的感情没有调和余地时,进一步询问双方对彩礼款项的处理意见。经了解双方对彩礼款有较大的分歧,为了缓和矛盾,唐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说理析法,并邀请司法所的调解员参加调解工作,对被告进一步阐明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向其分析利弊,逐步引导被告认识到彩礼返还的必要性。经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细致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彩礼款及“五金”返还原告,这起因彩礼引发的纠纷至此案结事了,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因彩礼引发的民事纠纷屡见不鲜,如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家庭和睦,也会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镇平县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工作,优化机制提高解纷效率,创新举措力求矛盾化解形成“最佳方案”,更快更好的化解彩礼纠纷,倡导文明新风。(供稿:镇平法院 唐书振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