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通过“电话+微信”的调解方式圆满化解了一起纠纷,当事人为承办法官送来了一封感谢信,以表达感谢之情。
2023年4月,崔某骑电动车去田地途中,经过村口时,被谢某饲养的未拴绑的狗咬伤,崔某为此治疗注射狂犬疫苗花费2700元左右。之后,崔某多次与谢某协商赔偿事宜,谢某均拒绝赔偿,崔某无奈将谢某诉至卧龙区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谢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476.8元。
承办法官刘小宁接收案件后,先采用电话沟通调解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对处理该纠纷的看法和依据。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刘小宁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结合案情本身及处理过的类案分别向原、被告双方耐心悉法释理,告知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谢某赔偿原告崔某2725元。随后,谢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通过巧用“电话+微信”调解案件,一场纠纷被“隔空”圆满化解,即减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互联网+”审判模式,积极探索参与基层治理新模式,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持续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民生职能,全方位服务乡村振兴,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供稿:卧龙区法院 魏锞 刘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