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民间借贷案件也随之增多,很多借款人面临着有账难收、有理难说的难题。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马山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纠纷双方的金钱恩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3月,张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资金,王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当即答应并交付现金10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期限届满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张某未偿还借款,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马山口法庭受理此案后,充分了解案情,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经过调查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后因该笔借款积怨很深,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该起案件,化解双方积怨。双方到法庭后,王某表示自己借给张某钱,张某也出具了借条,还钱理所应当,而张某则振振有词的说借条虽属实,但从来没有收到过王某的借款。因双方对案件事实存在较大分歧,致使调解陷入了僵局。见此情形,法官一方面从金钱有价、情谊无价的角度,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让王某回忆一下借款的细节及催要的经过。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某回忆起曾通过自己儿子向张某催要过借款,王某儿子随即到庭出示了当时的聊天记录,张某见状自知理亏,便承认了其向王某借款的事实。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就如何偿还借款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说法
在当今社会,很多人缺乏风险意识,在向亲戚、朋友、熟人进行出借现金时,认为只要有借条就不怕对方不认账,一旦对方抗辩未收到借款时,且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实际交付借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将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要有证据意识,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出借人要注意留存证据,借款凭证要约定好借款用途、出借方式、借款利率、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留存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借款人也要有借有还,才能再借不难。(供稿:郭贝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