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开展诉前鉴定工作,鉴定周期仅用时13天,有效缩短案件审判周期,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3年1月,吕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步行的小丽(10岁)发生碰撞,造成小丽受伤,经诊断左胫腓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因双方就赔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小丽父母向唐河县法院提起诉前鉴定申请,就小丽伤残程度、护理期以及营养期申请鉴定。
在收到申请人的鉴定申请,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7月19日,唐河县法院司法技术团队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按照程序选择鉴定机构,并现场指导申请人一次性提交鉴定所需材料。考虑案涉未成年人,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唐河县法院司法技术团队第一时间向司法鉴定机构邮寄委托手续及相关材料,并及时同鉴定机构沟通最大限度缩短鉴定周期。
8月1日,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评定报告,从申请到出具报告,仅用时13天,当事人在诉讼前快速拿到鉴定结果,帮助当事人更好地预判诉讼风险,合理选择诉求主张权利,为后期案件快速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诉前鉴定缩短鉴定周期,既解决鉴定程序“繁”、诉讼时间“长”的问题,又能让当事人快速通过诉前鉴定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减少当事人诉累,缓和双方矛盾,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下一步,唐河县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不断完善诉前鉴定流程,最大限度便民、利民,节省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缩短鉴定周期,助力审判提速增效。(供稿:唐河县法院 曾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