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的到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8月14日,西峡法院干警走出院门,前往灌河生态文化园和仲景百草园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您知道全国生态日吗?”“生态保护离我们可不远,野生兰草不能乱挖,禁渔期不得非法捕捞,不能违法占用林地……”在西峡法院今年5月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灌河生态文化园,几名干警向在此锻炼休闲的群众进行宣传,一方面详细介绍“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和意义,另一方面结合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宣传页阐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深入了解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使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在仲景百草园,干警与正在劳作的群众进行攀谈,了解当地生态环境状况和中药材种植养护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具体内容和《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群众进一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普法课。
今年以来,西峡法院已经先后开展生态普法活动十次,先后走进企业、乡村、矿区、种植基地等,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交流座谈、乡村大喇叭、现场宣讲、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下一步,西峡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供稿:王晶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