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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诉前“调解+鉴定”融合 为当事人降本提速

唐河县法院:诉前“调解+鉴定”融合 为当事人降本提速
2023-08-20 08:22:49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与诉前鉴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成功促成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即时履行,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谢某和杨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3年6月28日,杨某发现屋顶出现漏水情况,导致屋顶起皮,随后便通知杨某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谢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房屋损失。

在了解谢某的相应诉求后,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案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经过均无异议,但对具体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且原告谢某坚持要对房屋漏水损失费用申请鉴定,对此,调解员便邀请唐河县法院司法技术团队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司法技术团队曾飞、郑朝晖分别从鉴定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等角度出发,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该案本身标的额较小,此情况下鉴定反而增加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经过充分与当事人沟通,并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最终谢某放弃鉴定,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杨某向原告谢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诉。

该案从诉前调解到申请鉴定再到达成和解、即时履行,实现了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的有效衔接,无缝对接,这种模式大大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提高解纷效率。(供稿:曾飞 )

标签: 唐河县法院 诉前调解 鉴定 当事人 降本提速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