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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老赖!南阳卧龙区法院再次开展涉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剑指老赖!南阳卧龙区法院再次开展涉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2023-08-24 18:04:47 来源:中华网河南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为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8月19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周六休息时间,第二次开展依据为调解书及十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凌晨5时30分,30余名执行干警在该院机关办公楼前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出发!”随着执行局局长崔炯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分乘11辆警车,按照预定方案兵分多路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劝导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实现执行效益最大化。同时,对逃避、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彰显司法权威。

拒不支付劳务费 拘传到案促和解

2014年4月至10月期间,薛某在王某承建的工地从事电力压榨焊工作,王某一直对劳务费未进行结算。后经双方对账、结算后,确定拖欠薛某劳务费数额为63100元。2020年10月8日,王某向薛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薛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薛某遂将王某诉至卧龙区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薛某支付劳务费631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薛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给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王某多次承诺支付执行款,但迟迟没有兑付。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王某并将其拘传至执行局。

在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解决问题,从法理到情理,逐一疏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王某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但可以分期偿还,并承诺现场履行案款5000元,就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走出了法院大门,案件顺利执结。

拒不履行被拘传 认错交钱达和解

2014年4月,王某承包某城中村安置房项目,遂找到马某分包钢筋工。同年10月份工地停工,王某未结算工人工资,直到2020年10月2日,王某向马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马某工资273470元。后经多次催要,王某拒不支付,马某遂将其诉至卧龙区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马某劳务费27347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王某仍拒不履行,马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了解案情并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可王某不但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对执行法官的短信、电话也屡屡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确定了王某的居家时间,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王某进行了严厉训诫,并再次向其说明拒不履行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迫于法律震慑力,王某当场承认了错误,但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无法全部履行执行款。在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申请人马某也理解被执行人王某目前的难处并同意和解,王某当即联系亲戚凑了5000元交给马某,并就剩余款项自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截止当日17时,本次专项行动共拘传10人,拘留3人,执结2件,和解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秉承善意文明和依法强制执行相结合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切实推进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卧龙区法院 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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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