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红、支部兴,基层支部创五星。”今年以来,唐河县法院立案庭党支部对标“五星支部创建”的标准与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对民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分流,减少诉讼增量。
近日,唐河县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原告魏某甲与被告魏某乙系同村邻居,被告魏某乙在自家宅基地房屋外种植三棵杨树,原告魏某甲以三棵杨树已成材,严重影响房屋主体和家人出行安全为由,多次与被告魏某乙协商砍伐掉树木未果。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唐河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将案件分流到人民调解员、老党员郑学斌处进行诉前调解。拿到案件材料后,郑学斌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案件情况、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在确定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郑学斌利用双休日与邢庄社区居委会、兴唐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形成部门联动一起到原、被告住所地查看三棵杨树所在的位置、与原告房屋主体结构的距离、遮挡情况等,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郑学斌等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当事人人的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魏某乙承诺最迟于8月25号前将三棵杨树砍掉,2023年8月23日早上,被告魏某乙已将三棵杨树砍掉,排除妨碍,后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该起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唐河县法院立案庭将继续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聚焦标准,提质“创星”,依托党建健全诉源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广泛凝聚老党员、律师学者、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多元解纷力量,真正实现让正义提速,为群众解忧。(供稿:唐河县法院 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