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唐河县法院,感谢陈法官,给我们企业生存的空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握着执行干警陈俊英的手激动地说道。
近日,唐河县法院执行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助力困难企业脱困新生。
2017年,某公司因生产经营向唐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11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某公司以其所有的一处房产、一处国有土地做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该公司仅偿还本金10.5万,下欠本金1089.5万及利息至今未还,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至法院请求某公司偿还贷款及利息。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陈俊英立即行动,同步开展线上查控、线下实地走访,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后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某某传唤至法院,通过当面沟通了解,获悉其并非逃避执行,只因受疫情以及资金链等问题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贷款。符某某提供相关材料,表示目前企业处于固定资产无法变现、流动资金不足等困境,希望能给企业以自救及脱困的时间,房产土地可以继续做抵押担保。
考虑到执行此案既要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最大可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陈俊英反复研究案情,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被执行人的当前困难,同意共同协商还款方案。陈俊英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商谈,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偿还部分贷款,剩余部分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并同时对该公司抵押担保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
近年来,由于疫情等因素,一些企业受到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本案中,被执行公司积极应对,主动配合,法院也会始终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让涉事困难企业能够“喘口气”“歇歇脚”,最终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给予被执行公司一定宽限期限,也有助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多赢局面。(供稿:唐河县法院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