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宛城区人民法院启动与社旗县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工作机制,对社旗县某陶瓷有限公司已经被司法拍卖成交的6台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强制交付专项执行行动。经17小时连续奋战,最终将价值190多万元的机械设备交付给买受人,切实保障了司法拍卖的权威性,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6月4日,被告南阳某陶瓷有限公司因急需过桥资金,分两次向原告借款2500000元,借期1个月,并签订《借款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原告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被告南阳市某陶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曾某某借款25000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被执行人因多种原因已经停产多年,车间内仅有六台大型压砖机设备可供执行。2023年2月,通过司法评估、拍卖程序,竞买人王某以最高价1923264元竞买成功。但六台压砖机每台重90多吨,且浇筑固定在水泥基座上,车间内大门被封堵。如何将这六台大型机械设备拆除,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成了考验执行干警的难题。宛城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进行查勘,并在社旗县法院配合下与工业园区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完善的执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对六台大型设备进行前期拆解,并报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启动协同执行机制。
9月1日上午8时,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法警集合完毕,在执行局长边晓明的带领下,与见证本次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韩进荣、田越旭,政协委员陶会凡、党闯闯分乘14辆警车前往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按照预定方案开展执行行动。
由于厂区内还有其他企业在正常生产,为减少对其他企业的影响,按照预定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分为六个行动小组,在园区大门处拉起第一道警戒线,在吊装设备的车间门口拉起了第二道警戒线。
上午10时左右,在少数别有用心人员的鼓动组织下,现场聚集不少人员,围在厂区门口大声喧嚷、阻碍执行。执行干警按照行动预案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带头妨碍执行的谭某某强制带离至宛城区法院。同时,各行动小组向现场人员释法明理,并对阻碍执行的行为予以警告,围堵人员陆续散去,道路畅通,拖车将堵在门口的车辆拖走,铲车铲开堵在车间门口的土堆,四台吊装压砖机的百吨级吊机、六台大型专用平板拖车驶入现场。
中午12时49分,边晓明局长鼓励全体干警:“时间紧,任务重,大家抓紧时间吃饭!”忙了一上午的执行干警,才端着盒饭吃饭。
本次执行行动特邀宛城区政协委员陶会凡、党闯闯,人大代表韩进荣、田越旭全程参与执行,监督并指导现场交付工作。
设备巨大,车间内空间狭小,每台设备需要四台百吨级吊机进行转吊,才能装到大型专用平板拖车上。为加快交付效率,经研究,在车间外围设置第二现场,由两台大型吊机将压砖机吊到转运车辆上,再由另两台大型吊机转吊,放置在停放车间外的大型平板车上。
下午14时48分,第一台压砖机被成功吊起。“实践出真知”,尽管路面杂物已提前被清理,但压砖机体积较大,吨位较重,来回运输过程中,路边的树枝、电线等仍存在危险,执行干警又历时2小时将障碍清除。16时27分,成功将第一台压砖机运送至货车上。有了第一台交付成功的经验,后续压砖机的转运速度明显加快。
晚上20时35分,夜幕降临,执行干警在特种车辆大功率照明灯的照明下,连续夜战;另一边,执行干警薛超庆、张涛对被强制带离到宛城法院的谭某某进行询问,并通过GIS执行指挥系统关注着执行现场。
直至9月2日凌晨1时29分,最后一台压砖机转运至货车上。凌晨1时53分,执行干警完成本次强制交付任务,顺利撤离执行现场。(供稿:宛城区法院 段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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