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租赁现象越来越普遍,因土地租赁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法官的高效调解也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22年9月,河南某公司与社旗某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双方约定土地租赁亩数、租赁年限、租赁费用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河南某公司按照约定履行租金150万元,后由于社旗某村委会未征集到合同要求数量的土地,无法按合同约定将流转土地交付给河南某公司。社旗某村委会退还租金120万元,剩余租金经河南某公司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社旗法院。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既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原告公司的经营发展,案件处理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承办法官吴志浩高度审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情,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通过承办法官多次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反复协调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明法理,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被告表示剩余租赁款可以退还,但由于部分租赁款已发放给村民,需要一段时间做村民工作,将租赁款收回,才能退还剩余租赁款,原告也表示理解,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剩余租赁款,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案件的成功调解,既化解了矛盾纠纷,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下一步,社旗法院将以“五星”支部创建为契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枫”路,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供稿:作者: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