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当事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培养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淅川法院民一庭发出了全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从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教育理念、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等方面对家庭教育行为作出了要求,旨在进一步明晰家长监护责任,督促家长们“依法带娃”,切实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关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后组建家庭,生育一女。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遂起诉至淅川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该案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但案结事未了,案件审理过程中,闫莉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在小孩探视问题上分歧过大,究其根本是双方在之前的婚姻中矛盾颇多,从而导致双方情绪对立。原告认为被告探视会耽误自己的时间,也会给孩子生活、学习带来诸多不便,还会影响自己与孩子的感情,所以不想让被告过多探视。被告想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孩子爷爷奶奶也想隔一段时间看看孩子。双方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明确了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但为了督促原被告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减轻因情绪对立对孩子的伤害,时刻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与特殊情感需求,闫法官在互联网开庭过程中,向双方发送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告知二人相关责任要求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就小孩的抚养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对接。二人网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表示以后一定会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责任。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淅川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在司法便民的同时,以司法的力量推动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法治守护每一个少年健康成长。(供稿:淅川法院 王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