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化解纠纷优势,深化诉源治理,减轻群众诉累,10月16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携手辖区内党员调解员联合调解两起涉营商环境案件。
案件回放
张某、潘某二人系合作关系,双方约定由潘某租赁张某工程运输车辆从事生产经营,并支付租赁费。租赁期间,潘某曾向张某支付了部分租赁费,但仍有29万余元未予支付。张某多次向潘某催要未果,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化解
张村法庭受理该案后,仔细研究案情,发现该案存在调解的基础,便联合辖区内党员调解员着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到场后,法庭工作人员与调解员本着化解矛盾、实质解决纠纷的原则,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辩,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在工作人员及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接受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与调解员积极与潘某进行沟通,告知其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双方已有多年合作经历,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合作情谊,各自应按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经过反复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同意支付剩余的租赁款,张某也同意潘某分期支付,以缓解其还款压力。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和党员调解员还成功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就3万元合同款交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也妥善得到化解。
下一步,张村法庭将继续深化党建引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切实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为民服务的阵地、基层治理的纽带,更好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供稿:王秋生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