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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善用“情理法” 解决“烦薪事”

唐河县法院善用“情理法” 解决“烦薪事”
2023-10-19 09:59:56 来源:唐河法院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随着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关某追讨劳务款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8年时,被告杨某在唐河县大河屯镇承包一冷库的建设工程。原、被告系同村村民,被告让原告到其承建的工地干活,原告关某遂带领本村十余名工人前往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75000元劳务款,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此后被告向原告支付10000元后,仍下欠6500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理法并用调

毕店法庭受理该案后,标记该案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立刻与原、被告取得联系。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务工事实、时间以及工资数额等均无异议,被告称因为工程款未发放到位,现在自己经济确实困难,所以一时无法支付原告的劳务款。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方面给被告分析:于情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若该起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对二人关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于理,原告率领十余名村民已经完成约定的工作,付出了汗水理应得到报酬;于法,若该案件经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对被告的个人甚至其家人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希望被告尽快想办法支付原告劳务款。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即杨某于年底将剩余劳务款支付给关某,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不仅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不断加强涉农民工维权平台建设,为农民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民讨薪案实行快审、快结原则,高效率、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司法温度让农民工暖心、安心、放心。(供稿:张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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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