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走进溧河铺镇第一中心小学开展民事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将严肃“庭审现场”变为生动“普法课堂”,给到场的1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治课。此次庭审邀请省、市、县多家新闻媒体参与,南阳中院微直播团队全程参与,并就庭审过程在新浪微博平台进行了图文微直播。
案情回顾
据了解,2023年9月5日下午17时左右,新野县某小学学生张某某在校上课期间,被本班学生李某某扔出的铅笔扎伤右眼,事发后学校和原告家长将孩子送往新野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建议立即去南阳眼科医院治疗,家长又乘坐救护车带原告到南阳眼科医院治疗。期间原告张某某父母为治疗费用一事与被告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
“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事巡回法庭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杨波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归纳争议焦点、法庭调查等环节将案件事实向师生们直观展现了案件审判的全过程。整个庭审环节明晰、节奏紧凑,参与旁听的师生们沉浸其中。此案中,在上课课间,原告张某某被本班学生李某某扔出的铅笔扎伤右眼,张某某与李某某在事故发生时均为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新野县某小学疏于管理,未尽到教育、防范、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因新野县勤工俭学中心为被告新野某小学在被告人民财险南阳分公司处投保有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故原告的损失应由被告人民财险南阳分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巡回审判法庭现场进行了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张某某14778.2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庭后普法
“同学们,这次我们到溧河铺镇第一中心小学来不仅仅是来审判案件,更想让同学们增强校园安全意识,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既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又要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中小学生。”杨波法官结合本次庭审案例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还为学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防诈骗等与学生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必要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活动现场,法院的干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等宣传资料100余份。
近年来,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送法进校园、邀请师生走进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学生“零距离”与法律接触,以案释法,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供稿:胡晓飞 杨波)